7月11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佈《關於協同做好“上海產業綠貸”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智通財經APP獲悉,7月11日,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發佈《關於協同做好“上海產業綠貸”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重點領域,穩步提升產業綠色金融新優勢。支持製造業和金融機構積極轉型發展,做大產業綠色金融規模,圍繞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綠色製造、環境治理、綠色低碳產業、清潔能源等重點領域,開展金融產品研究,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積極助力實體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原文如下: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關於協同做好“上海產業綠貸”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
轄內各銀行保險機構、相關合作金融單位,各有關單位:
在各金融機構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本市工業領域綠色金融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爲貫徹落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 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於加快推動製造業綠色化發展的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 人民銀行 銀保監會 證監會《關於加強產融合作推動工業綠色發展的指導意見》和《上海市瞄準新賽道 促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升產業綠貸平台機制的功能與效率,優化產業綠貸項目管理,協同做好產融服務對接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上海產業綠貸”金融服務以政策、技術、企業、項目信息共享和平台一門式受理爲紐帶,以綠色項目對接和創新金融服務爲抓手,積極引入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租賃、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各類金融資本,促進金融更好服務上海產業綠色發展,推動金融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加快聚集,實現爲政策制定提供決策參考,爲合作伙伴提供金融需求;加強產融協同,用好央行碳減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等綠色金融發展政策,引導企業綠色低碳轉型,保持綠色新動能持續增長,拓展綠色低碳服務體系。
二、主要任務
1.聚焦重點領域,穩步提升產業綠色金融新優勢。支持製造業和金融機構積極轉型發展,做大產業綠色金融規模,圍繞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綠色製造、環境治理、綠色低碳產業、清潔能源等重點領域,開展金融產品研究,完善綠色金融產品體系,積極助力實體企業綠色低碳轉型發展;
2.打造標杆示範,營造綠色金融創新合作新範式。加強產業項目組織協調、“股貸債保”聯動和招投聯動,評價推薦先進綠色低碳技術、優質企業和綠色項目,推動普惠金融、供應鏈金融與綠色金融創新融合的產品和服務試點與推廣應用,做大綠色低碳產業規模;
3.豐富配套資源,積極構建產業綠色金融新生態。加強政策創新,推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租賃、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金融資源與綠色低碳產業政策有效銜接,推進標準制定,鼓勵綠色金融創新,鼓勵行業協會、產業聯盟等機構與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優化完善政策、人才、信息、資金等綠色金融生態體系要素,促進綠色金融生態建設。
三、綠色金融創新試點
綠色金融是支持產業綠色低碳發展的重要引擎,是助力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的有力支撐,圍繞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綠色製造融資渠道,積極推進綠色金融創新試點。
1.探索差異化綠色信貸支持。探索根據企業綠色化程度或者項目能效碳效水平,提供差異化信貸支持,推動企業追求更高的綠色低碳水平;優化製造業信貸結構,增加信用貸款投放。
2.持續推動綠色供應鏈金融。支持綠色供應鏈金融試點示範,深挖重點產業鏈企業和項目融資需求,強化對鏈主企業的融資服務,支持通過應收賬款、票據、倉單和訂單融資等方式促進上下游企業協同綠色轉型發展。
3.支持開展碳金融試點示範。結合本市工業碳管理試點工作,推動綠色金融在碳資產、碳金融的產品開發和應用;研究開發碳排放權質押、碳回購、碳基金、碳信託、碳保險等碳市場融資及支持工具,推動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碳交易。
4.探索優化綠色金融管理新舉措。創新探索綠色項目監管指標差別化政策,協調開展綠色金融創新實踐,探索推動綠色保險創新合作新模式,降低綠色低碳新技術研發試錯成本,探索建立綠色項目風險共擔機制。
四、支持企業
優先支持以下企業:
1.列入國家或本市“能效、水效領跑者”的企業;
2.列入國家或本市“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綠色設計”等綠色製造示範名單的企業;
3.列入國家或本市“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
4.國家級基金投資支持的綠色項目企業;
5.納入本市清潔生產審核範圍的企業;
6.其他相關部門或機構推薦和發佈的各類名單類企業等。
五、支持方式
1.建立綠色企業庫、綠色項目庫和綠色產融專家庫。以優先支持企業爲基礎形成綠色企業庫,給予入庫企業配套的政策服務和流動資金貸款擔保等專屬金融服務。加強上海綠色金融服務平台建設,共建綠色項目庫;審核入庫的綠色項目,金融機構優先提供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配套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優先選擇入庫企業參與綠色金融創新試點示範。建立產業綠貸諮詢專家庫,吸納既有較高金融理論水平,又有較強產業金融實踐能力的專家入庫。
2.提供多元化針對性綠色金融產品。鼓勵簽約金融機構針對綠色產業特點,開發綠色項目適用的配套融資方案,積極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第三方環境治理等未來收益權抵質押、碳資產、碳匯、綠色供應鏈金融等創新金融產品,引導金融機構對設備更新改造和技術改造的支持,拓寬綠色債券、綠色租賃、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融資渠道;設立綠色審批快速通道,加快綠色項目貸款審批流程。
3.發佈年度綠色金融推薦名單。金融機構可每年向平台推薦節能減排降碳效果突出的綠色項目,平台委託專業機構評估後,定期發佈“產業綠貸”綠色金融項目推薦名單。列入推薦名單的項目,相關企業優先作爲市級、國家級綠色製造示範推薦企業,優化綠色製造體系梯度培育機制。列入推薦名單的項目,金融機構可根據條件加大對該項目的投融資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列入推薦名單項目的金融機構,產業部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設置“產業綠貸金融合作示範機構”、“產業綠貸示範項目”等年度綠色金融應用示範評審機制並予以發佈,金融監管部門可考慮在服務實體經濟評價等行業評比中適當考慮作爲加分項,支持綠色金融創新項目申報上海金融創新獎。
六、工作機制
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上海金融監管局總體指導和統籌協調產業綠貸平台機制的運行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經濟信息化委產業綠色轉型和發展處,各合作金融機構明確分管領導、部門,設聯絡專員協同工作。建立會議制度。每年召開一次年度工作會議,研究年度工作重點和計劃安排。建立綠色金融通報制度。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綠色低碳轉型產業指導目錄》,各合作金融機構要將工業領域“產業綠貸”項目情況,每半年通報至“產業綠貸”平台辦公室,及時掌握各合作金融機構支持本市工業綠色低碳發展的規模和成效。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
2024年7月1日
本文編選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智通財經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