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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毅达B:刘海、刘紫昌等多人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中毅達B:劉海、劉紫昌等多人因信息披露違規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7/11 01:00

證券之星消息,7月10日中毅達B公開信息顯示,劉海、劉紫昌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對標的公司貿易收入內控有效性、收入調整完整性覈查不到位根據申報文件,上市公司擬發行股份購買甕福(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100%股權,構成重組上市,2020年度至2022年度,標的公司貿易業務收入分別爲64.49億元、131.63億元、144.6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超過30%。重組報告書披露,標的公司對報告期內營業收入進行了大額審計調整。該項目申報後,標的公司仍對2020年度營業收入調減7.28億元。現場督導發現,前述收入調整主要涉及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或代理業務,此類業務除在內部系統或採購明細表摘要中進行標註外,與正常貿易在簽訂合同、回款等方面無明顯差異。標的公司貿易業務收入佔比較高,相關收入在申報前後均發生了審計調整,獨立財務顧問未對上述收入結構及異常情況提高注意義務,未就相關收入調整是否完整提供充分依據,未充分說明對標的公司貿易業務內控有效性的核查措施。(二)對標的公司經銷、直銷收入劃分依據覈查不到位根據申報文件,2020年度至2022年度,標的公司自產產品直銷業務收入分別爲88.15億元、112.86億元和156.52億元,其中部分直銷客戶採購標的公司產品後用於貿易業務(以下簡稱直銷貿易商),標的公司對直銷貿易商實現收入佔直銷業務收入比重約爲60%。現場督導發現,標的公司多個經銷商客戶部分收入被劃分爲直銷貿易商收入,報告期內涉及金額分別爲12.82億元、12.10億元及20.80億元,佔直銷業務比重分別爲14.54%、10.72%和13.29%;申報文件中兼營經銷與直銷業務的客戶,有部分在盡職調查訪談中表示其僅爲標的公司的經銷商。獨立財務顧問未結合標的公司直銷、經銷業務劃分的異常情況履行審慎覈查義務,未嚴格分析並覈查在直銷客戶中細分直銷貿易商的依據及合理性,未說明對標的公司銷售終端覈查的充分性。(三)對標的公司經銷商收入終端覈查相關問詢回覆內容與底稿不一致根據申報文件,2020年度至2022年度,標的公司自產產品經銷業務收入分別爲38.65億元、57.87億元、70.05億元。現場督導發現,獨立財務顧問對標的公司經銷商收入終端覈查的相關問詢回覆內容與工作底稿不一致。一是未關注到問詢回覆中經銷商銷售至終端客戶的數據與工作底稿不一致,存在將部分經銷商的下游貿易商客戶錯誤歸類爲終端客戶、部分經銷商訪談回覆的終端銷售比例與其提供的銷售明細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等情況。二是未關注到獲取的部分經銷商下游客戶銷售數據不完整,走訪的大量經銷商僅提供部分或個別銷售明細,但將其全部收入納入問詢回覆覈查結論。三是獲取的大量經銷商進銷存報表顯示期末庫存數爲0,存在不準確的情況,其中部分經銷商進銷存報表存貨餘額與財務報表不符。此外,現場督導還發現獨立財務顧問對標的公司向主要境外客戶銷售自產產品與開展貿易業務的收入劃分計算存在錯誤,部分訪談程序執行不到位、部分走訪金額統計比例有誤,對項目存貨監盤不到位。

處罰決定如下:

對劉紫昌、劉海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證監會誠信檔案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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