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01日,上交所發佈公告,對中創物流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楚旭日做出了監管警示的決定。原因是中創物流在募投項目到期後未及時披露未按期完成建設的情況,也未履行募投項目延期的相應審議程序。
經查,2019年4月16日,中創物流披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募集資金淨額91,929.63萬元,並於同年4月23日披露股票發行結果公告,募集資金到賬。此次募集資金中,25,292.22萬元用於沿海運輸集散兩用船舶購置項目,5,152.54萬元用於物流信息化建設項目,計劃使用週期均爲3年。然而,公司在2024年3月才披露公告稱,擬將前述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日期調整至2026年3月。
由於公司未及時就募投項目延期事項履行審議程序並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不準確、風險提示不充分,可能影響投資者預期。該行爲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楚旭日作爲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爲負有責任。
上交所根據相關規定,對中創物流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楚旭日予以監管警示,並要求公司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對相關違規事項進行整改,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規範運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