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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监管处罚

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違規受監管處罰

金融屆 ·  06/28 16:17

6月27日,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股份")宣佈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根據決定書,杉杉股份被發現存在以下違規行爲:

違規一:控股股東資金佔用未披露

杉杉股份的控股股東,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杉控股"),通過採購預付款和工程預付款等方式,從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計佔用杉杉股份資金達17.88億元。儘管杉杉控股已在2023年年報出具前歸還所有佔用資金及利息,但杉杉股份未能在相關定期報告中披露這些資金佔用情況,違反了信息披露規定。

違規二:關聯交易未審議及披露

杉杉股份在2023年1月和4月分別向關聯方寧波化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支付4.5億元和0.7億元,以及在2024年1月向上海君盛通達置業有限公司支付6億元,均構成關聯交易。然而,公司未召開董事會審議這些交易,也未按規定及時對外披露,違反了關聯交易的審議和披露規則。

監管措施

寧波監管局根據《證券法》及相關管理辦法,決定對杉杉股份及其董事長鄭駒、董事兼副總經理李鳳鳳、財務總監李克勤、董事會秘書陳瑩出具警示函,並將其違規行爲記錄在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中。

杉杉股份的回應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監管局的決定,將盡快向寧波證監局提交書面報告,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公司承諾將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規範運作意識,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和公平性。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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