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通速遞(北京)有限公司因未經用戶同意代爲確認收到快件被處以罰款300元整
2024年06月26日,北京市東區郵政管理局就圓通速遞(北京)有限公司未經用戶同意代爲確認收到快件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情況如下: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企業(個人)名稱:圓通速遞(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彬
住所:北京市順義區北京市 順義區 金關北二街5號院2號樓等2幢
品牌:圓通
二、案由
未經用戶同意代爲確認收到快件
三、主要事實
近日,我局接到市民舉報線索,反映你公司在投遞時存在違法行爲。經調查,你公司在投遞YT7469256545796、YT2519333128385、YT433959470128240、YT3754143169521、YT7472651675050快件時存在未經用戶同意,代爲確認收到快件行爲。以上事實有北京市市民熱線服務中心電話登記單、快件路由信息作爲證據。上述行爲違反了《快遞市場管理辦法》第28條的規定。
四、行政處罰內容
罰款300元整
五、責令改正的具體要求
立即停止違法行爲,開展培訓教育,提升服務質量。
承辦單位:北京市東區郵政管理局
公開日期: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