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重庆龙湖企业:“21龙湖01”及“21龙湖03”提前兑付暨摘牌日为7月1日

Duration Finance ·  Jun 24 15:41

久期财经讯,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龙湖企业”)发布有关“21龙湖01”、“21龙湖03”2024年完成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21龙湖01”投资者回售权实施结果公告》,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9 日进行回售登记,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983,000手,回售金额为1,983,000,000元,发行人未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转售。发行人已与本期债券未登记回售的17,000,000元债券持有人对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达成一致。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方案如下: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7月1日兑付全部本金17,000,000元,并支付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关于“21龙湖03”投资者回售权实施结果公告》,重庆龙湖企业拓展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于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9日进行回售登记,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489,800手,回售金额为1,489,800,000元,发行人未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进行转售。发行人已与本期债券未登记回售的10,200,000元债券持有人对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达成一致。本期债券提前兑付兑息方案如下: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7月1日兑付全部本金10,200,000元,并支付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利息。

上述债券将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前摘牌。

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The above content is for informational or educ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does not constitute any investment advice related to Futu. Although we strive to ensur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and originality of all such content, we cannot guarantee it.
    Writ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