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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600706.SH)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

曲江文旅(600706.SH)收到陝西證監局警示函

智通財經 ·  06/21 17:41

曲江文旅(600706.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

智通財經APP訊,曲江文旅(600706.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4年6月2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西安曲江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及耿琳、謝曉寧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陝證監措施字〔2024〕18號)。

經查,公司於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預計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歸母淨利潤)約1,700萬元至2,300萬元;預計2023年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扣非後淨利潤)約-1,000萬元至-400萬元。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預計2023年實現歸母淨利潤約-19,500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約-22,000萬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經審計歸母淨利潤爲-19,537.92萬元,扣非後淨利潤爲-22,234.59萬元。與此前披露的業績預告相比,修正業績及最終業績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公司業績預告披露的歸母淨利潤及扣非後淨利潤與年度報告數據存在較大差異,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182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根據《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耿琳、時任總經理兼財務總監謝曉寧對上述違規事項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耿琳、謝曉寧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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