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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萬方發展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採取監管措施

證券之星 ·  06/21 01:00

證券之星消息,6月20日萬方發展公開信息顯示,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暉、總經理劉玉、常務副總經理郭子斌、非獨立董事章寒暉、財務總監諶志旺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吉林證監局《關於對萬方城鎮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吉證監決〔2024〕017號)中查明的事實,2022年10月25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吉林萬方邁捷農業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方邁捷”)與吉林九臺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分行、遼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東遼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債權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4,300萬元,借款期限爲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你公司爲萬方邁捷上述借款、利息及違約金等提供連帶責任擔保。2023年10月24日,萬方邁捷未能償還上述到期債務,也未與債權人簽署續貸合同,未清償到期債務本金佔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8.83%,你公司遲至2024年5月13日才披露上述重大債務到期未清償事項。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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