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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海南椰島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證券之星 ·  06/21 01:00

證券之星消息,6月20日海南椰島公開信息顯示,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段守奇、總經理馬賀、董事會秘書蔡專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明,2024年4月27日,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關於子公司員工職務侵佔事項的公告》顯示,公司在內部控制自查中,於2023年10月發現,公司子公司海南椰島酒業發展有限公司出納林某某,通過欺瞞、隱匿財務秘鑰,篡改審批文件、對賬單等方式,侵佔上市公司資金1,986.11萬元(最終以司法機構認定爲準)。上述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8.12%,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利潤的13.32%。截至公告披露日,通過公安機關協助追繳,公司已收回資金88.70萬元。對於尚未追回的約1,897.41萬元非法侵佔資金,公司第二大股東全德能源(江蘇)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債務豁免通知函》,豁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對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897.41萬元,彌補因該事項對上市公司造成的資金損失。

處罰決定如下:

對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長段守奇、時任總經理兼財務總監馬賀、時任董事會秘書蔡專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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