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6月19日棕櫚股份公開信息顯示,棕櫚生態城鎮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汪耿超、非獨立董事李婷、非獨立董事張其亞因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顯示,預計2023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虧損40,000萬元至52,000萬元。3月14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對2023年度業績預告做出修正,修正後預計2023年度淨利潤爲虧損70,000萬元至88,000萬元。你公司於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度淨利潤爲-93,989.49萬元,你公司業績預告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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