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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也违规减持中路股份,收到警示函

王也違規減持中路股份,收到警示函

金融屆 ·  06/19 13:47

2024年6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公告,王也因違規減持行爲被處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經查,王也於2023年8月17日通過司法處置取得上海中路(集團)持有的中路股份410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28%。然後在2023年8月18日,王也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將上述股份全部賣出,存在在受讓後6個月內存在連續90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總數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的情形,違反了相關證券法律法規。監管局決定依法對王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其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規範減持行爲,杜絕此類違規行爲再次發生。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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