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開徵求對《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工信部公開徵求對《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文件中提到,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確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實施產能置換。新建生產線能效必須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杆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業能效標杆水平。
以下是文件中的部分內容:
用於置換的產能指標,嚴格依據項目備案或覈准文件上的產能確定。用於置換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不能拆分轉讓。因不可抗力原因被地方政府要求停產超過三年的平板玻璃生產線,其產能於2025年6月底前可用於置換,2025年6月底後將不能用於置換。位於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或水泥熟料產能利用率低於50%省區的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原則上不得從省外置換產能。
水泥熟料產能置換比例方面,位於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產能置換建設項目置換比例分別不低於2:1和1.5:1。產能置換比例按建設地點區域界定。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防治污染攻堅戰的意見》以及生態環境部相關文件界定。同一法人同一廠區內產能置換比例爲1:1。使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限制類水泥熟料生產線作爲置換指標和跨省置換水泥熟料指標,產能置換比例不低於2:1。西藏自治區區內產能置換比例爲1:1。以工業廢渣、尾礦渣等固體廢物爲主要原料,且石灰石替代率不低於90%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省內產能可實施等量置換。
平板玻璃產能置換比例方面,位於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實施平板玻璃產能置換建設項目置換比例分別不低於1.25:1和1:1,產能置換比例按建設地點區域界定。光伏壓延玻璃項目可通過產能置換予以建設,置換比例按照上述規定執行,該產能可用於再次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