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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言”未分红接警示函 兆丰股份周末加班安排中期分红|速读公告

“食言”未分紅接警示函 兆豐股份週末加班安排中期分紅|速讀公告

財聯社 ·  06/16 20:44

①因2020和2022年未按承諾實施現金分紅,兆豐股份在6月14日收到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②收到警示函的這個週末,公司董事會通過了《關於2024年中期分紅安排的議案》; ③2017年上市以來,兆豐股份共現金分紅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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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聯社6月16日訊(記者 陳抗)因未按承諾實施現金分紅,兆豐股份(300695.SZ)近日接連被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警示函、監管函,公司在今日晚間“及時”公告了2024年中期分紅方案。

公告顯示,兆豐股份在6月14日收到浙江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原因是公司2020年和2022年的淨利潤分別爲1.6億和1.65億元,未分配利潤均爲正,但未按承諾實施現金分紅,違反了首次公開發行時的承諾。

兆豐股份當初在《招股說明書》的“股利分配政策”中承諾,“公司在持續盈利的情況下優先採取現金形式分配利潤,每年向股東現金分配股利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

此外,深交所今日向公司下發的監管函顯示,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爲1.6億元、1.26億元、1.65億元、1.84億元,未分配利潤均爲正,除2021年度外,其餘年度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諾。

兆豐股份曾在2023年年報中提到,“爲兼顧公司現有及未來資金需求,2023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財務數據顯示,至2023年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潤爲10.72億元。公司表示,剩餘未分配利潤結轉至以後年度,以滿足業務開展和流動資金需要。

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自2017年上市以來,兆豐股份共現金分紅4次,累計現金分紅額3.79億元,累計實現歸母淨利潤12.5億元,分紅率約30%。

在收到警示函的這個週末,兆豐股份董事會、監事會加班審議通過了《關於2024年中期分紅安排的議案》。其中提到,中期利潤分配下限爲“現金分紅總額不低於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年均淨利潤的30%,若當期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低於前述金額,則以當期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金額爲下限。”中期利潤分配上限爲“現金分紅總額不超過公司2024年上半年實現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100%”。

公開資料顯示,兆豐股份主營業務涵蓋各類汽車輪轂軸承單元、分離軸承等汽車軸承,以及商用車底盤系統零部件和新能源電動車橋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可應用於傳統燃油車及新能源汽車。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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