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6月13日蘇豪弘業公開信息顯示,張柯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明,2022年4月16日,蘇豪弘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蘇弘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稱,公司於2009年至2016年期間曾從事通訊設備貿易業務,經對該業務模式進行梳理,公司對通訊設備貿易收入確認方法進行更正,據此對相關年度合併利潤報表中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進行調整,其中公司2015年度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均調減28,276.75萬元。
處罰決定如下:
對蘇豪弘業股份有限公司時任總經理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張柯予以監管警示。
以上內容由證券之星根據公開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網信算備310104345710301240019號),與本站立場無關,如數據存在問題請聯繫我們。本文爲數據整理,不對您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請謹慎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