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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康因信息披露违规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ST奧康因信息披露違規等違規行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證券之星 ·  06/12 13:00

證券之星消息,6月11日ST奧康公開信息顯示,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振滔、總裁王進權、董事會秘書翁衡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資金佔用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根據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7號)(以下簡稱《決定書》)查明的相關事實,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振滔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以下違規行爲。2021年至2022年,在王振滔的組織、安排下,公司通過第三方將公司資金轉給由王振滔控制的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如飛鞋服店、永嘉縣奧光鞋店,上述行爲構成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166,999,815.93元,期未餘額41,539,628.07元,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比例分別爲4.82%、1.20%;2022年累計發生額95,000,000.00元,期末餘額26,030,050.00元,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比例分別爲3.23%、0.88%。截至2024年3月28日,佔用資金及利息已歸還。公司2022年年報首次披露2022年資金佔用累計發生額91,999,920.60元;2023年6月10日在回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問詢函時,公司更正披露2022年資金佔用累計發生額爲95,000,000.00元。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響力,與經銷商協商,經銷商將貨款匯入王振滔控制的溫州市甌海南白象如飛鞋服店、永嘉縣奧光鞋店的銀行帳户,導致經銷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時間滯後。前述行爲屬於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構成關聯交易。其中,2021年累計發生額500,915,926.22元,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14.45%;2022年累計發生額364,314,595.60元,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12.37%;2023年上半年累計發生額102,597,655.23元,佔公司當期淨資產的3.46%。截至2023年4月14日,前述關聯交易已停止開展。對於上述情況,公司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亦未在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報告、2023年半年度報告等報告中真實、準確、完整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對浙江奧康鞋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暨時任董事長王振滔,時任總經理王進權,時任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翁衡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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