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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蹭热点被罚,投资者索赔案今日首次开庭

思美傳媒蹭熱點被罰,投資者索賠案今日首次開庭

證券時報 ·  06/04 22:42

在互動平台上自稱“代運營抖音超市”被罰後,思美傳媒(002712)面臨投資者索賠。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了解到,6月4日下午,思美傳媒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首案已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該案件並未當庭宣判,仍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2023年11月27日午間,思美傳媒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回覆投資者有關與抖音合作情況的相關提問時表示,“抖音超市現階段由本公司代運營”。11月27日,思美傳媒股價以接近跌停開盤,但公司發佈該回復後,午後其股價直線拉升至漲停,並維持至收盤。

不過,11月27日盤後,抖音電商官方微博闢謠稱,網傳思美傳媒代運營抖音超市爲不實消息,抖音超市業務爲抖音電商自運營。微博中還附上了思美傳媒互動易回應截圖。

思美傳媒盤後也對該回復作出解釋,“公司所稱代運營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運營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間之一”。此後3個交易日,思美傳媒股價連續大跌近25%,其中11月28日、29日均跌停。

“我們今天代理投資者開庭的案件,是杭州中院在思美傳媒系列索賠案中選中的一個示範性案件,該投資者於2023年11月27日買入,短期內虧損約46萬元。”原告投資者代理人廣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謝良告訴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

“本次開庭主要圍繞的爭議焦點是思美傳媒所稱其系抖音超市代運營商的行爲是否構成虛假陳述、是否具有重大性、原告損失與被告虛假陳述是否具有因果關係等三個方面展開。”謝良表示。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思美傳媒於2023年11月29日收到證監會出具的《立案告知書》,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今年1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司及時任董秘被罰。

作爲一起因蹭熱點引發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該案中投資者索賠的時間區間與公司發佈消息的時間密切相關。

謝良表示,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初步分析,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開盤後買入,且在2023年11月28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思美傳媒股票的權益受損投資者或有望索賠一定程度的投資損失。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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