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2日,新天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佈,其全資附屬公司永祥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廣州新天30%股權)根據框架協議,因協調回遷安置區工作及成本超支問題,失去原應收取的人民幣9900萬元股息權利。
公告顯示,根據框架協議條款,鑑於永祥主要負責協調回遷安置區之工作,廣州新天所付回遷安置區之土地有關成本已超出合作初期預計成本,及新地作爲廣州新天70%股權的持有人已間接承擔該等超支成本,於廣州新天即將分派股息合共人民幣3.30億元中,永祥失去其按比例收取股息人民幣9900萬元的權利。
雙方隨後就股息分配進行磋商,永祥最終將收取人民幣4850萬元,而新地收取人民幣2.815億元。股東決議案還決定對廣州新天進行自願清盤,未來實繳股本退回及盈餘將按股權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