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發出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草案的問詢函。要求公司針對草案中的多個關鍵財務指標和業績承諾情況進行詳細分析和披露,並說明原因。
以下爲問詢函全文摘要:
上證公函【2024】0652 號
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在對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報告書(以下簡稱草案)審閱中關注到以下情況:
草案披露,上海地鐵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鐵電科)前五大客戶銷售佔比分別爲93.26%、93.05%,集中度較高。請公司補充披露各業務板塊的盈利模式、收入確認政策,並說明與主要客戶的合作關係是否具有可持續性。
草案披露,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地鐵電科應收賬款賬面餘額爲5,555.28萬元。請公司結合業務模式、信用政策,說明應收賬款賬齡較長的原因及合理性,並披露賬齡一年以上應收賬款的回款風險。
草案披露,上海地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地鐵物業)應收賬款合計1.23億元,佔總資產的74.86%。請公司分析說明應收賬款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說明地鐵物業業務是否具有獨立性。
草案披露,本次交易以收益法評估結果作爲地鐵電科定價依據,評估增值率爲225.23%。請公司補充披露預測期營業收入的具體測算過程、假設、依據等及其合理性,並說明承諾期內業績先降後增的原因及合理性。
草案披露,申通集團對地鐵電科業績承諾與利潤補償事項出具承諾函,相關承諾涉及2024年至2026年業績。請公司補充說明此次業績補償條款爲關聯方設置緩衝期的原因及合理性。
請上海申通地鐵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說明,請財務顧問、會計師、評估師和律師就上述問題進行覈查並發表明確意見,在規定日期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