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聆達,證券代碼:300125)於2024年4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連證監局的責令改正措施決定,2024年5月27日發佈了關於該決定的整改報告。
根據整改報告,公司全資子公司金寨嘉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安徽駿鑫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協議備忘錄後,支付的1000萬元定金由關聯方代收且佔用,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此外,公司還向關聯方安徽新旭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容碩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支付了380萬元和180萬元,這些行爲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導致了信息披露不及時。
爲了解決這個問題,公司董事長兼總裁王明聖先生和聯席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林志煌先生承諾將在2024年7月31日前徹底解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問題。同時,公司將加強內控體系建設,梳理內部控制制度,搭建內部合規體系,並加強對關鍵崗位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合規意識和責任意識。公司還將持續完善公司治理,加強對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的檢查,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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