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_log

国光电器董秘回复: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

证券之星 ·  05/17 16:55

证券之星消息,国光电器(002045)05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请问贵公司23年现金分配预按为0元,以其他方式比如回购方式,根据你公司23年4月25日公告回购目的是用于职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不是回购注销,这种回购方式怎能代替现金分红呢?请您解释!

国光电器董秘: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以上内容仅用作资讯或教育之目的,不构成与富途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富途竭力但不能保证上述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
    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