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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续6年造假视而不见,大华所为金通灵“买单”,没一罚五4402万,暂停业务半年

對連續6年造假視而不見,大華所爲金通靈“買單”,沒一罰五4402萬,暫停業務半年

財聯社 ·  05/14 11:50

①對大華所罰款金額是業務收入的5倍,達到“沒一罰五”,罰沒金額合計4402.08萬元; ②此次處罰已對大華所業務形成衝擊,逾15家上市公司近兩日取消與大華所的合作。

財聯社5月14日訊(記者 高豔雲)罰單落地,大華所遭到重罰,今天有更有具體的處罰結果披露。

江蘇證監局最新披露罰單顯示,責令大華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688.68萬元,處以3443.4萬元罰款,並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對範榮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顏利勝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胡志剛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大華所罰款金額是業務收入的5倍,達到“沒一罰五”,罰沒金額合計4402.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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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證監局指出,大華所在審計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時,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採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違反相關執業準則的規定,未能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關於大華所的處罰,對註冊會計師行業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但不能忽視的是,一些中介機構對勤勉盡責、發揮看門人職責的執行仍有很大距離。業內資深人士指出,必須要加大“看門人”的違法成本,只有加大處罰力度,才能更有效推動中介機構及從業者的合規展業。

此次處罰已對大華所業務形成衝擊,逾15家上市公司近兩日取消與大華所的合作。此外IPO審計業務方面,目前,47家大華所今年審核項目中,34家中止,12家因撤回材料終止。

對金通靈多個業績審計存虛假記載

經江蘇證監局查明,大華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大華所對金通靈2017年至2022年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時,未勤勉盡責,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大華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審計報告均將金通靈建造合同收入確認作爲關鍵審計事項。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評估程序和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其中,2017年年報審計時,項目組發現金通靈建造合同項目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完工進度無可靠依據,項目經理就建造合同實際投入成本確認方法與公司存在重大分歧;對建造合同的收入確認方法職業判斷嚴重不當;審計工作底稿中未見了解關於建造合同業務相關的內部控制活動,未見對建造合同業務關鍵控制點的控制測試。

2017年至2022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一是,部分項目現場監盤情況與公司賬面確認進度存在明顯差異,大華所未重新評估公司可能存在的財務舞弊風險,未採取恰當的審計應對措施;二是未有效實施建造合同業務現場監盤程序;三是未考慮監盤日與資產負債表日之間存貨的變動是否已得到恰當的記錄。

2018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一是未就本年審計發現的大名項目重大異常,結合上年審計中了解的情況,重新評估管理層誠信和財務舞弊風險,也未實施現場走訪等進一步程序應對舞弊風險;二是對明顯異常的回函未保持職業懷疑;三是未有效實施建造合同業務現場監盤程序。

2019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2020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會計師未關注實地訪談了解的完工進度與審定完工進度不一致的異常情況,未關注建造合同業務確認的設備投入與安裝進度不匹配的異常情況。

2021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與建造合同收入相關的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在當事人責任認定方面,範榮作爲2017年至2021年審計報告的項目合夥人、簽字註冊會計師,顏利勝作爲2018年至2022年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胡志剛爲2017年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2022年審計報告的項目合夥人、簽字註冊會計師,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中,胡志剛作爲金通靈2017年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已過行政處罰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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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發佈聲明稱,大華所誠懇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決定,自覺接受各監管機構、企業客戶及社會各方的監督,並按要求進行全面整改,在全所範圍內組織深刻反省。

知名財稅審專家、資深註冊會計師劉志耕稱,暫停執業6個月屬於較重處罰,但以處罰期計算,料將難以影響大華所2023年和2024年的年報審計業務。但不可忽視的是,處罰對大華所的行業信譽和客戶地位會帶來影響,自然也會因此減少一些客戶。

“對大華所的處罰,不管是暫停執業還是罰款額度,應該都是偏重的,這是壓實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的需要,是對整個註冊會計師行業很好的警示。”劉志耕如是說。

劉志耕提到,多年來,對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處理處罰已是老生常談。從實際情況來看,不僅問題越來越多,而且違法違規的金額還越來越大,最根本的問題是,處罰太輕,導致這些“看門人”的違法違規成本太低。所以,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只有讓這些"看門人"被罰痛,罰得真的下次再也不敢,甚至罰得傾家蕩產,才能真正起到應有的警示作用。

亦有行業人士指出,中介機構未能勤勉盡責已是證券市場的頑疾,有些情況下是由於疏忽大意未能勤勉盡責,有些時候是故意迎合委託方。

15家上市公司取消與大華所合作

大華所業務遭罰波及面較廣,多家上市公司取消合作。

統計來看,包括甘李藥業、國新能源、*ST慧辰、松煬資源、ST洲際、海欣食品、中原內配、力量鑽石、博思軟件、臺基股份、嘉和美康、坤彩科技、遠東傳動、金明精機和致遠新能在內的15家A股上市公司近兩日公告取消與大華所的合作。

對於取消合作的原因,博思軟件、坤彩科技和海欣食品的表述明確,稱因大華所近日受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甘李藥業、國新能源、*ST慧辰、松煬資源、ST洲際、力量鑽石、臺基股份、嘉和美康、遠東傳動、金明精機和致遠新能公告稱鑑於大華所近期相關事項尚待公司進一步覈實。

大華所審計的IPO項目是否會受到進一步的波及,值得關注。

今年以來(截至5月13日),已有46個大華所提供審計服務的IPO項目終止或中止,其中因撤回材料的終止項目多達12個,中止項目有34個。4月份因撤回材料終止的IPO項目有6個,4月中旬前後即有大華所證券服務業務被暫停的消息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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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靈連續6年財務造假

金通靈財務造假時間竟長達6年。根據大華所披露,該所上述被暫停從事證券服務業務6個月,即因承接金通靈的年報審計業務。

去年11月20日,金通靈公告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17年至2022年,金通靈及其多家子公司通過多種手段虛增或者虛減營收和利潤總額。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靈虛增營收分別爲5.01億元、5.5億元、6893.07萬元、1530.8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分別爲1.46億元、1.48億元、7398.71萬元、4332.73萬元;2019年,金通靈虛減營收1.97億元,虛減利潤總額3852.77萬元;2020年,金通靈虛減營收537.6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5730.08萬元。

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金通靈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季偉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袁學禮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總經理助理、時任董事許坤明,監事、財務部長冒鑫鵬給予警告,並各處以60萬元罰款。上述處罰內容,已在今年1月3日落地。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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