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年報披露進入尾聲,個別公司因爲披露數據有誤,收到交易所發來的監管函,飛力達(300240)就是一例。
4月24日,飛力達發佈公告,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發來的監管函:
根據監管函內容顯示,飛力達在“《2023 年年度報告》中分季度主要財務指標、收入與成本等部分多處信息披露有誤。” 公司董事長姚勤、總裁耿昊、董事會秘書童少波、財務總監李鐳未能勤勉盡責,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 年 8 月修訂)》第 1.4 條和第 4.2.2 條的規定,對上述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更正後的年報顯示,2023年,飛力達實現營業收入50.24億元,同比減少25.8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180.44萬元,同比減少79.74%;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3968.25萬元,同比減少147.24%。
企查查顯示,公司於年初陷入一起企業糾紛(被告),西安高新綜合保稅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江蘇飛力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國際港務區通港物流有限公司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的案件: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飛力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1993年4月,是一家致力於爲製造企業提供一體化供應鏈解決方案的,5A級綜合物流服務企業,公司於2011年7月,在深交所創業板成功A股上市(股票代碼:300240)。飛力達經過二十年的發展,目前旗下在國內擁有84家分支網點,員工3000多人,管理車輛超1000輛,倉儲面積達60萬㎡,構建覆蓋中國29個省份及海外30個國家和地區的服務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