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4月30日許繼電氣公開信息顯示,許繼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繼強、總經理許濤、董事會秘書萬桂龍、總會計師王斐因信息披露違規,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1.信息披露管理不到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完備,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對部分銷售項目未及時履行內部信息報告義務。2.內控管理不到位。公司合同管理、印章管理等內控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部分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編號等內容不完整,未嚴格履行審批、簽署程序,部分合同用印未嚴格執行用印流程。會計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我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孫繼強、許濤、王斐、萬桂龍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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