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4月30日ST交昂公開信息顯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曹毅、董事嵇霖、蔣高明、周傳有、潘許冰因信息披露違規被上海證券交易所通報批評。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經查明,2023年8月31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關於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根據該公告,公司採用追溯重述法對2011年度至2021年度及2022年度各季度相關財務報表進行了追溯調整。公司會計差錯更正的原因及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確認2011年度至2021年度對上海交大慧谷廣場(上饒)有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及其他應付款;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昂立實業有限公司補提2020年度對權益法單位蘇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應收資金佔用費;公司全資孫公司霍爾果斯仁恒醫養管理有限公司補提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各季度企業所得稅;公司全資孫公司上海昂立久鼎典當有限公司補提2021年度當金減值準備;公司全資子公司上海交大昂立保健品有限公司補提2021年度合肥蘇鮮生超市採購有限公司逾期商票及應收賬款形成的壞賬準備等。公告顯示,上述追溯調整對公司2011年度至2021年度年度報告、2022年各季度財務報告造成了影響。其中,2021年年報中,公司調減了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歸母淨利潤)4,609.33萬元,佔更正前金額的123.98%,更正後公司2021年度歸母淨利潤由盈轉虧;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中,公司調減了歸母淨利潤380.36萬元,佔更正前金額的41.49%;2022年半年報中,公司調減了歸母淨利潤638.1萬元,佔更正前金額的54.39%;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中,公司調減了歸母淨利潤986.49萬元,佔更正前金額的26.69%。
處罰決定如下:
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周傳有,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嵇霖,時任總裁蔣高明,時任財務總監潘許冰,時任董事兼財務總監曹毅予以通報批評。對於上述紀律處分,本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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