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4月30日中富通公開信息顯示,中富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融潔、副總經理林琛因業績預測結果不準確或不及時,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1月25日,中富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3年度實現營業收入爲165,000萬元至202,000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爲2,900萬元至4,350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扣非淨利潤)2,157萬元至3,607萬元。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2023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爲128,665.80萬元,淨利潤爲-5,281.76萬元,扣非淨利潤爲-6,014.57萬元。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預計營業收入、淨利潤、扣非淨利潤與2023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淨利潤、扣非淨利潤差異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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