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之星消息,4月25日三暉電氣公開信息顯示,監事會主席潘雲峯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採取監管措施。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4年4月25日,鄭州三暉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暉電氣)披露公告顯示,你的配偶沈亞萍於2024年2月8日買入三暉電氣股票52,900股,成交金額422,494元,於2024年3月8日賣出三暉電氣股票33,800股,成交金額爲469,820元。上述買入和賣出行爲間隔不足六個月,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處罰決定如下:
監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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