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9日,樂華娛樂全資子公司樂華有限公司與杭州看潮(賣方I)、北京字跳(賣方II)及抖音視界(賣方III)訂立一系列交易,內容有關按總代價人民幣3000萬元收購目標資產。
資產轉讓協議I下的目標業務包括有關賣方I所經營A-SOUL項目的虛擬藝人業務;及截至完成日期賣方I獨立創作的兩個虛擬藝人項目。
公告顯示,賣方I(杭州看潮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爲2019年3月22日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互聯網資料服務、藝人管理及開發動漫遊戲;賣方II(北京字跳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爲於2018年10月15日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技術服務;賣方III(抖音視界有限公司)爲於2012年7月25日在中國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技術服務。
賣方受同一最終股東的共同控制。
樂華娛樂表示,自2020年6月出道以來,A-SOUL在中國受到越來越多年輕網民的廣泛歡迎。對集團而言,跟上互聯網服務及信息技術的發展步伐至關重要,因其作爲開發虛擬藝人的基礎技術,有助於提高在虛擬藝人領域的市場曝光度和參與度。然而,自行開發相關技術及招聘研發人員可能會產生不必要的額外開支。因此,公司擬購買目標資產,將更高效及有效地提升公司開發虛擬藝人和進一步經營A-SOUL的綜合能力,從而保持公司在虛擬藝人領域及泛娛樂市場的領先地位。
考慮到上述情況,董事認爲,儘管就收購事項訂立上述協議不屬於集團的日常業務範圍,有關條款及條件乃符合正常商業條款且屬公平合理,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乃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