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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加速竞逐绿色金融赛道 顶层设计更加完善助力机构做好大文章 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将实现深度融合

銀行加速競逐綠色金融賽道 頂層設計更加完善助力機構做好大文章 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將實現深度融合

財聯社 ·  04/16 10:12

①指導意見是“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思路的進一步豐富與落實,在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新形勢下,形成了我國下一階段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指引。 ②這爲我國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提供了系統性指導。

財聯社4月16日訊(記者 高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快速向前。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目前已經披露2023年年報的A股銀行,去年末綠色信貸餘額較年初多實現明顯的增長。其中,如中國銀行、光大銀行等 2023 年末綠色信貸餘額較上年末均增長超過50%。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我國綠色金融未來10年的發展目標。業內人士認爲,指導意見是“三大功能”和“五大支柱”綠色金融發展政策思路的進一步豐富與落實,在我國綠色低碳發展新形勢下,形成了我國下一階段綠色金融發展的頂層指引。這爲我國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提供了系統性指導。

綠色金融發展迅速 銀行2023年綠貸業務規模兩位數增幅是標配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成效顯著。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截至2023年末,我國本外幣綠色貸款餘額30.08萬億元,居全球首位,七年間的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我國境內貼標綠色債券累計發行規模超3.4萬億元,在過去七年裏,新發行綠色債券的年增長率平均保持在20%左右。

綠色金融發展之快從目前已披露的部分A股銀行2023年年報也可窺見一斑。根據東財Choice數據,可統計的有綠色信貸餘額數據的25家銀行中,有18家銀行2023年末綠色信貸餘額較年初實現超20%增長。

大行中,年報顯示,工商銀行2023 年末金融監管總局口徑綠色貸款近 5.4 萬億元,比上年末增加近 1.4 萬億元。農業銀行截至 2023 年末綠色信貸餘額 4.05 萬億元,較上年末增加 1.35 萬億元,增速 50.1%。中國銀行和建設銀行綠色信貸餘額均超過3萬億元,分別爲3.11萬億元和3.88萬億元,比上年末分別增長56.34%和41.19%。

除了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信託等規模不斷增長,綠色金融產品也不斷創新。綠色金融的發展離不開頂層設計的支持。“2016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印發《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我國綠色金融頂層設計初步構建。在‘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思路指引下,我國綠色金融發展走在國際第一方陣。”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表示。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中金研究院院長彭文生也表示,《意見》對我國綠色金融的大發展奠定了至關重要的制度基礎。七年多以來,我國已初步構建涵蓋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綠色基金、綠色信託以及碳金融產品在內的多層次綠色金融產品體系。

“《意見》能夠產生如此巨大的影響,是因爲它前瞻性地引導金融系統支撐了實體經濟推進供給側改革和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等核心任務。根據中金公司測算,過去幾年,綠色、基建、製造和普惠等相關貸款大幅增長,佔新增貸款比重已從疫情前的30%多上升至2023年初的70%多,綠色金融等政策性金融發力維持了信貸合理增長,緩解了房地產貸款下滑對經濟的影響。”彭文生補充道。

綠色金融中長期目標設立 市場主體形成穩定預期

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我國綠色金融未來10年的發展目標。主要目標是,未來5年,國際領先的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基本構建;到2035年,各類經濟金融綠色低碳政策協同高效推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標準體系和政策支持體系更加成熟,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得到更好發揮。彭文生認爲,這爲我國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提供了系統性指導。

王遙亦表示,《指導意見》是基於我國發展的實際,對2016年《意見》的進一步深化,針對政策和標準、產品和市場、風險管理、國際合作、制度保障等方面做了全面部署,將更好指導金融機構及相關主體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服務實體經濟轉型,全面推進我國綠色低碳發展。

“進入綠色轉型的新階段,我國綠色金融的核心任務也從注重‘量’逐步向提升‘質’轉變。”彭文生指出,《指導意見》圍繞這一新任務提出了新的指導。有幾點特別值得關注,一是設立了綠色金融中長期目標,幫助市場主體形成穩定預期,並據此作出更長期的行動規劃;二是強調建立覆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制度,突出了金融系統開展碳覈算對於優化綠色金融標準體系的重要作用。

三是強調了“高碳產能轉型”和“綠色產能開發”並重的策略,重點提出了支持高排放行業和高排放項目綠色低碳轉型,並提及加快構建轉型金融相關標準體系建設;四是對與碳排放權掛鉤的金融產品加強研究,逐步擴大適合參與碳市場交易的金融機構範圍,這將助於擴展綠色金融產品的邊界;五是更加突出國際合作,推動中國標準與國際標準體系兼容,爲國內綠色資本跨境流通、國際資本投資中國綠色低碳資產帶來更大便利。

在信披制度方面,王遙也表示,《指導意見》中對可持續信息披露工作高度重視,對信息披露質量的要求提升。做好可持續信息披露在提升金融機構自身環境績效表現和風險管理的同時,將有效引導資產投向綠色低碳項目。

王遙進而稱,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出臺《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也因地制宜推動區域性可持續信息披露工作,在探索實踐的基礎上,分類分步建立覆蓋不同類型金融機構的可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健全針對綠色金融產品的評級體系,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將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因素納入信用評級方法與模型,有助於進一步推進綠色金融、轉型金融產品研發及落地,優化資金配置,推進各類要素資源向綠色低碳領域有序聚集。

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將實現深度融合。王遙指出,《指導意見》提出支持高排放行業和高排放項目綠色低碳轉型,對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銜接做出明確要求。在《指導意見》的指引下,綠色金融與轉型金融將實現深度融合,爲我國綠色低碳發展體系建設貢獻力量。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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