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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锦动力:尹航、郑旭楠等多人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

新錦動力:尹航、鄭旭楠等多人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處罰

證券之星 ·  04/11 19:28

證券之星消息,4月11日新錦動力公開信息顯示,第一創業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尹航、鄭旭楠、姚亞良因未及時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被深圳證券交易所處罰。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2023年1月18日,本所審核通過發行人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申請。1月30日,發行人披露《關於公司實際控制人股份凍結的公告》稱,1月19日,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李麗萍直接持有的發行人14.68%股份全部被司法凍結及司法標記,凍結期爲36個月;李麗萍爲本次發行認購對象的實際控制人。你們未按照《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發行類第7號》有關會後事項的規定,及時向本所報送會後事項並更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經本所督促,你們才於2月24日、3月14日兩次提交會後事項說明及專項意見,但未更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其後,因財務資料更新,發行人申請中止審核,並於2023年10月向本所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發行人實際控制人即本次發行認購對象實際控制人,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被司法凍結,影響發行上市審核判斷。你們在上述情況發生後,未及時向本所報送相關會後事項材料和專項意見,經本所督促方才報送會後事項材料和專項意見,但仍未及時更新發行上市申請文件。

處罰決定如下:

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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