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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集团及股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如意集團及股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等違規行爲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證券之星 ·  03/13 01:00

證券之星消息,3月12日如意集團公開信息顯示,山東如意毛紡服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如意集團股東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徐長瑞、副總經理王科林、副總經理胡駿華、非獨立董事蘇曉、獨立董事盧浩然、李泉林、王琳瑛、杜元姝、李井新、邱亞夫、李豔寶、黃利群、楊成、張義英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職責,信息披露違規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詳細違規行爲如下:

一、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團通過虛構與裕龍集團有限公司、青島裕龍東雍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及張家港保稅區晟暉廣和毛棉有限公司採購業務並預付貨款的方式,累計將59,400萬元最終劃轉至如意集團控股股東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意科技”)銀行賬戶,所涉金額佔如意集團2018年年度報告淨資產的21.77%,佔如意集團2019年半年度報告、年度報告淨資產的21.46%、21.41%。前期本所多輪關注問詢,如意集團堅稱不存在預付款被佔用情況。截至2021年4月29日,如意科技歸還上述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本金及利息。

二、未審議和披露關聯交易事項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團累計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山東如意時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如意時尚”)賬戶支付109,855萬元,用於收購如意科技控制的銀川維信產業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86,500萬元合夥企業份額。如意時尚系如意集團關聯人,該交易構成關聯交易,所涉金額佔如意集團2018年年度報告淨資產的40.27%,佔如意集團2019年年度報告淨資產的39.59%。如意集團未就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及時披露。

處罰決定如下:

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給予公開認定三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對如意集團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給予公開認定十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給予公開認定五年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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