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燃气(01407.HK)公布,于去年9月至11月期间,公司全资附属交运天然气向公司关连人士交运置业提供一系列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3,400万元人民币(下同)。交运天然气亦于同年12月向交运置业提供一系列贷款,最高贷款金额为8,400万元。
于去年底,该等贷款的未偿还本金结余为6,800万元。于今年3月5日,交运置业已结清该等贷款于去年底的所有未偿还本金,连同贷款项下的所有应计利息。
公司指,因疏漏而未能遵守有关上市规则规定,且未能获得独立股东批准并于去年9月至12月期间进行交易时公布该等贷款。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是由于管理层及董事因不熟悉上市规则而疏忽,及误解上市规则以及未意识到公司就贷款于上市规则项下的义务所致。公司强调并未隐瞒亦无意隐瞒有关该等贷款的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