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23日,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廣東永旺與廣州百信爲商業有限公司簽訂租賃協議。
根據協議,廣東永旺將租賃位於廣州市白雲區機場路1293-1421號負一層、首層和第二層的商鋪,租期爲12年,用於經營零售業務。
該租賃協議的主要條款包括租金和管理費。在租賃期內,應付總基本租金(含稅)約爲人民幣3550萬元,而應付管理費總額(含稅)約爲人民幣1020萬元。這些費用已經包含了空調費,並經過永旺廣東與出租人公平磋商後確定。
租賃協議還規定了支付條款和免租期等細節。基本租金需在每月5日或之前支付,而免租期則從承租日開始計算,爲期六個月。在此期間,廣東永旺無需支付租金或管理費,但需承擔公用事業費。
該交易被視爲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因爲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廣東永旺以承租人身份訂立租賃協議將使集團確認該處所爲使用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