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1月18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發布關於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4〕137號)。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境外上市備案情況表,宜賓市商業銀行的申報類型爲直接境外上市,備案接收日期爲2023年7月20日。建銀國際、工銀國際爲其聯席保薦人,環球爲其境內律師。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宜賓市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發行上市的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1,495,00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司
2024年1月17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宜賓市商業銀行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宜賓市商業銀行,於2023年6月30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現時招股書已過期,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建銀國際、工銀國際爲其聯席保薦人;普華永道爲其核數師;環球、高偉紳分別爲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律師;通商、金杜分別爲其券商中國律師、券商香港律師。
宜賓市商業銀行,作爲四川省宜賓市領先的城市商業銀行,主要業務和服務網絡位於四川省宜賓市,截至2022年12月31日,銀行的分支網絡包括39家設施(包括38家分支行、1家總行),遍佈宜賓、內江。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宜賓監管分局的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是以總資產計宜賓市最大的銀行,同時按註冊資本來看也是宜賓市最大的城市商業銀行、四川省第二大的城商行(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四川監管局的數據)。根據中國銀保監會宜賓監管分局的數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行的總客戶存款(不包括應計利息)及總客戶貸款及墊款分別爲人民幣582.041億元、人民幣436.665億元,位居宜賓市銀行業前列。
宜賓市商業銀行,來自四川,遞交招股書,擬香港IPO上市,建銀國際、工銀國際聯席保薦
宜賓市商業銀行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508/documents/sehk23063003116_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