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12日,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公告,Pine Isle及Mariner Bay(作爲貸款人),與合營公司B(加鋒有限公司)(作爲借款人),簽訂貸款協議C,以提供額外一筆總額爲20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以供合營公司B用於償還部份銀行融資項下授予合營公司B的未償還貸款金額以及一般營運資金。
Pine Isle及Mariner Bay根據貸款協議C向合營公司B提供的額外股東貸款,將按彼等各自於合營公司B的股權實益比例並按相同條款發放。根據貸款協議C,由Pine Isle將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爲8億港元。
於貸款協議C有效的期間內,合營公司B可根據PineIsle和Mariner Bay在合營公司B中的股權實益比例,逐次向彼等提取貸款的任何部份。貸款協議C的到期日爲2028年12月12日,經各方同意可以延期。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Pine Isle爲興業國際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Mariner Bay爲希慎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
合營項目爲住宅發展項目,由香港興業國際及希慎共同開發及分別擁有40%及60%權益。其中地塊1位於新界大埔露輝路的一幅土地,現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爲大埔市地段第223號;地塊2位於新界大埔露輝路的一幅土地,現於土地註冊處登記爲大埔市地段第229號。
另悉,此前於2022年4月19日,Pine Isle及Mariner Bay與合營公司A(由PineIsle間接擁有40%及由Mariner Bay間接擁有60%)簽訂貸款協議A以向合營公司A提供總額爲22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主要用於向根據合營項目開發的住宅單位的買家提供按揭貸款。根據貸款協議A,由Pine Isle將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爲8.8億港元,相當於貸款融資金額的40%。
另於2022年5月26日,Pine Isle及Mariner Bay與合營公司B簽訂貸款協議B,以向合營公司B提供另一筆總額爲15億港元的5年循環貸款融資。合營公司B爲開發合營項目的項目公司,亦由PineIsle間接擁有40%及Mariner Bay間接擁有60%。根據貸款協議B,由Pine Isle將承擔的貸款金額上限爲6億港元,相當於貸款融資總額的40%。
合營公司A和合營公司B涉及同一合營項目,興業國際在合營公司A和合營公司B中的持股比例相同。於本公告日期,興業國際向合營公司B提供或爲合營公司B的利益而提供的總財務資助(包括貸款B、未償還股東貸款金額及本金餘額擔保)金額將爲27.92億港元。
加上根據貸款協議A項下同意的8.8億港元的股東貸款,興業國際就合營項目承諾的財務資助總額將爲36.72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