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峯律師已收到傳票,2024年1月16日,律師代理的 蘇大維格 (維權)(300331)投資者索賠案將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律師團隊同期還在繼續推進後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許峯律師專欄)
2023年10月13日,蘇大維格公告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蘇大維格涉嫌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2023年9月14日12時25分,蘇大維格在深交所互動易平台對投資者前期關於“貴司 光刻機 及相關技術有哪些知名企業在使用”的提問,回覆稱“公司光刻機已實現向國內龍頭芯片企業的銷售,並已實現向日本、韓國、以色列等國家的出口;同時,公司向國內相關芯片光刻機廠商提供了定位光柵尺部件”。公司前述回覆發佈後,下午開盤後公司股價快速由跌轉漲,最終收盤上漲20%。
公司前述回覆所稱已實現銷售和出口的“光刻機”實際爲用於製造微納 光學 材料、掩膜等的直寫光刻設備,而非用於芯片製造的光刻機,該“光刻機”與回覆中所稱的“芯片光刻機”存在顯著差異。公司未能準確、完整地披露公司銷售的光刻設備的種類和具體應用領域,且在回覆中將“光刻機”和“芯片光刻機”並用,具有誤導性。
許峯律師認爲,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到2023年10月9日之間買入蘇大維格股票,並在2023年10月9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可發起索賠。(蘇大維格維權入口)
此外2023年12月7日,許峯律師代理的同洲電子(002052)投資者索賠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12月14日以及15日,許峯律師代理的同洲電子投資者索賠案又有開庭審理。( ST同洲 維權入口)
此前,許峯律師代理的同洲電子投資者索賠案已多次收到深圳中院送達的判決書,投資者獲得勝訴。目前還在繼續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立案,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託。
2021年7月8日晚,同洲電子(002052)發佈關於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證監會查明同洲電子違法事實:一、提前確認職工薪酬負債。二、滯後確認資產減值損失。三、虛構銷售收入。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峯律師認爲,在2016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26日之間買入同洲電子股票,並在2019年10月26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還可發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