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匯12月11日丨樂氏國際控股(01529.HK)發佈公告,李志剛已獲委任爲執行董事,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5(h)條,鑑於宋瑞鵬未能履行彼作爲執行董事的職務及職責,已通過向宋先生送達當時在任不少於四分之三(或倘非整數,則以最接近的較低整數爲準)的董事(包括宋先生)簽署的書面通知,罷免宋先生執行董事一職,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格隆匯12月11日丨樂氏國際控股(01529.HK)發佈公告,李志剛已獲委任爲執行董事,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5(h)條,鑑於宋瑞鵬未能履行彼作爲執行董事的職務及職責,已通過向宋先生送達當時在任不少於四分之三(或倘非整數,則以最接近的較低整數爲準)的董事(包括宋先生)簽署的書面通知,罷免宋先生執行董事一職,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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