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實控股認購相當於粵豐環保10%股本的可交換債券10 月5 日,粵豐環保的第二大股東上實控股(363 HK)公告,認購最大股東李詠怡女士等人士發行的本金16.4 億港元7 年期可交換債券(exchangeable bonds),年利率爲2.8%。上實控股可於期內,按每股6.71 港元(高於昨日4.30 港元收市價56.0%),向李女士等人換取其持有的2.4 億股粵豐環保股份,相當於粵豐環保已發行的10.0%股本。此次發行僅涉及兩大股東之間的交易,可交換債券並不是由粵豐環保發行。
如股份交換實行,上實控股將持有粵豐環保股份由19.5%升至29.5%,而大股東(李詠怡女士等人士)持股則由54.7%下跌至44.7%,但仍維持實質控股權。
強化公司與上實控股的項目合作關係
目前公司與上實控股合作的項目主要包括於2022 年投運的上海寶山垃圾發電廠,垃圾處理能力爲3,800 噸/日,粵豐環保持股18.0%。我們相信此次發行後,可強化公司與上實控股的項目合作關係,有利未來更多項目合作推進和運營業務競爭力。
短期提振市場信心
公司9 月初因成交量不足而被調出港股通後,股價較爲波動。我們認爲此次發行彰顯上實控股認同公司發展,可短期提振市場信心。
重申“增持” 評級
我們維持盈利預測。由於此次發行不涉及公司總股本變動,我們保持5.10 港元目標價,對應8.5 倍2024 年目標市盈率及18.6%上升空間。重申“增持”評級。
風險提示:(一)項目開發延誤;(二)應收賬款風險;(三)併網電價大幅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