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3年3月31日生效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備案新規,企業選擇香港H股上市,原大小路條已成爲歷史。企業境外上市可直接遞交招股書,而大路條將被“備案通知書”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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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發布關於Migao Group Holdings Limited(米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發行上市備案通知書(國合函〔2023〕1135號)。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境外上市備案情況表,米高集團的申報類型爲間接境外上市,備案申報主體爲廣東米高化工有限公司,備案接收日期爲2023年5月9日。廣發融資爲其獨家保薦人,競天公誠爲其境內律師。
備案通知書具體如下:
Migao Group Holdings Limited(米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境外發行上市的備案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等規定,我會對備案事項通知如下:
一、你公司擬發行不超過258,750,0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結束前,你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根據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有關規定,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
三、你公司完成境外發行上市後15個工作日內,應通過中國證監會備案管理信息系統報告發行上市情況。你公司在境外發行上市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境內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
四、你公司自本備案通知書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未完成境外發行上市,擬繼續推進的,應當更新備案材料。
本備案通知書僅對企業境外發行上市備案信息予以確認,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該企業證券的投資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也不表明中國證監會對企業備案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認定。
中國證監會國際合作部
2023年8月17日
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企業需在聆訊審批日期至少4個營業日之前需提交“備案通知書”,意味米高集團已取得進行香港上市聆訊的前置要求,或很快在港交所進行上市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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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高集團,於2023年2月28日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其上市主要中介團隊包括:廣發融資(香港)爲其獨家保薦人;德勤爲其審計師;競天公誠、亞司特分別爲其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律師;通商、摩根路易斯分別爲其公司公司中國律師、公司香港律師;弗若斯特沙利文爲其獨立行業顧問。
米高集團,來自廣東佛山,作爲中國領先的鉀肥公司,具有集採購、製造、加工及銷售爲一體的綜合能力,主要提供各類鉀肥產品,包括氯化鉀、硫酸鉀、硝酸鉀、複合肥等。根據弗若斯特沙利文報告,按2021年度鉀肥銷量計算,米高集團在中國鉀肥公司中排名第五(市場份額約7.6%),在中國非儲備型鉀肥公司中排名第三;按2021年度的氯化鉀、硫酸鉀及硝酸鉀銷量計算,在中國鉀肥公司中分別排名第四、第五、第五,市場份額分別爲8.9%、4.4%、1.3%。
米高集團,中國排名前五的鉀肥公司,在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擬香港IPO上市
米高集團招股書鏈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3/105203/documents/sehk23022801058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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