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三大业务盈利模式:视频彩票业务(VLT)主要是公司免费提供终端给福彩彩票中心使用,从彩民购彩金额中提成1.7%;电脑票业务(CTG)主要是免费提供电脑票终端给广东和重庆的福彩中心,并从彩民购彩金额中提成不到1%,另外也销售电脑票终端给贵州、甘肃、浙江、安徽的体彩中心;新媒体渠道(New Media Channels)主要是通过手机以及网站分销彩票,目前公司这块业务所产生的收入都是来自于手机,未来互联网的收入将会逐渐增大。因为现在公司所经营的网站还没有取得互联网彩票销售资质,所以还没有打开投注功能。从目前行业情况来看,体彩在互联网市场上发展较为迅速,福彩在手机端上发展较为迅速。公司已经和10个省份签署了手机彩票代销协议,福彩和体彩各占一半,目前有3个省份的福彩业务已经获得财政部的批准可以进行福彩手机销售业务,分别是北京、上海、辽宁,与公司有合作的是北京和上海。公司的新媒体业务就是通过北京和上海的渠道去落地的。用户只要使用“华彩彩票”APP或者中国移动支付平台购买彩票,公司就会把这些数据导入到北京和上海的福彩中心出票。盈利模式是从分销彩票中收取手续费,再与渠道分成。
2、公司手机产品的推广渠道:一个是公司手机APP“华彩彩票”在所有的APP Store中都可以下载。另一个渠道是与电信公司和银行之间的合作。公司是唯一一家与众多电信公司和银行合作的彩票公司。用电信及银行渠道所获得收入需要与渠道商进行分成。2013年公司来自手机端的收入占比约8%,由于需要分成,所以毛利率比较低。公司对这一业务未来发展有信心100%以上高速的增长并在2014年实现扭亏。
3、公司未来折旧成本:由于2013年公司净增长7千台设备。2014年又会增加1万台设备,主要是第三代机器,所以折旧成本会上升。
4、未来收入结构调整展望:公司预计3年后,VLT业务将会占55%,CTG会占15%,新媒体业务会占30%。
5、关于VLT业务未来的增长:预计会有30%的增长,主要是基于销售终端在2014年将增加1万台至4万台,另外彩民购彩金额每年10%左右的自然增长。
6、新媒体业务高速增长的原因:首先目前手机业务只在两个省运营,但公司已与10个省签订了手机代销合约。另外随着未来体彩在手机端上业务放开,将会带来巨大的增量,因为体彩的游戏种类要比福彩多得多。最后,体彩第二批互联网运营牌照有望在今年发出,公司有信心能够获得。同时在2014年年初已经有19个省份的福彩中心被财政部要求去审理互联网合作伙伴,每个省份最多只能有三个合作伙伴,公司具备实力和经营去获得这些省份。
7、互联网彩票业务的发展展望:曾经有机构做过统计,2013年中国购彩总额是3000亿元,而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购彩的总金额约有400亿元,约占13%。根据香港马会的数据统计,场外实体店、手机、PC网络渠道销售大概各占市场份额三分之一,所以中国的空间还很大。
8、如果能够获得体彩互联网牌照,如何面对原有市场玩家的竞争:首先公司不会通过降低提成的方式去正面与竞争对手竞争,而是通过不断推出新的游戏内容,吸引新的玩家,一旦推出新游戏公司将会最先在渠道伙伴那边上线。其次会不断扩大公司的代销渠道。
9、公司和中国移动的合作模式与竞争对手的区别:公司与中国移动的合作层面是系统上的合作,属于全国性范围。而竞争对手的合作只是与中国移动省级公司合作,具有区域性。
10、VLT业务未来潜在竞争对手:目前有很多潜在竞争对手想进入这一块领域,但是公司与福彩中心的关系维护的相当好,福彩中心设计新的终端都是公司和福彩中心一起共同完成的。同时双方通过多年的合作已经形成较大的交集,而且福彩中心非常信任公司的实力和水平。 另外公司不担心未来会引进新的竞争对手。因为新玩家要完成申请、谈判、审核、生产、交付起码需要2年时间,而公司与福彩的合约将会在2015年到期,届时将会重新签订新的合约,短时间内看不到竞争对手。
11、少数股东权益过大的原因:公司VLT权益占50%,CTG权益占80%,按理说公司净利润应该比少数股东权益要大。但公司这些年从VLT和CTG上面赚的钱都投资在新媒体业务上。过去公司每年都维持5千万到6千万的投入。因为公司认识到未来发展如果只依赖单一产品结构的话将不可持续。今年的净利润率将会提高,因为公司预计今年新媒体业务能够实现盈亏平衡,不需要继续加大投入,另外随着公司与中国移动、银行等新媒体渠道之间关系更加紧密,分成比例将会更加公平。
12、总结和建议:受体彩互联网试点放开影响,今年彩票行业受关注度非常高。我们认为中国互联网彩票市场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如果公司今年能够在世界杯之前顺利拿到第二批互联网体彩牌照,其新媒体业务将会迎来黄金发展时期,从估值角度来看,对应2013年业绩为58倍PE,对应2014年预计PE为36倍左右,估值偏高,但是行业是朝阳行业,且目前市场中玩家不多,行业具备一定的政策和资质壁垒,因此建议积极关注。
1、公司的三大業務盈利模式:視頻彩票業務(VLT)主要是公司免費提供終端給福彩彩票中心使用,從彩民購彩金額中提成1.7%;電腦票業務(CTG)主要是免費提供電腦票終端給廣東和重慶的福彩中心,並從彩民購彩金額中提成不到1%,另外也銷售電腦票終端給貴州、甘肅、浙江、安徽的體彩中心;新媒體渠道(New Media Channels)主要是通過手機以及網站分銷彩票,目前公司這塊業務所產生的收入都是來自於手機,未來互聯網的收入將會逐漸增大。因爲現在公司所經營的網站還沒有取得互聯網彩票銷售資質,所以還沒有打開投注功能。從目前行業情況來看,體彩在互聯網市場上發展較爲迅速,福彩在手機端上發展較爲迅速。公司已經和10個省份簽署了手機彩票代銷協議,福彩和體彩各佔一半,目前有3個省份的福彩業務已經獲得財政部的批准可以進行福彩手機銷售業務,分別是北京、上海、遼寧,與公司有合作的是北京和上海。公司的新媒體業務就是通過北京和上海的渠道去落地的。用戶只要使用“華彩彩票”APP或者中國移動支付平台購買彩票,公司就會把這些數據導入到北京和上海的福彩中心出票。盈利模式是從分銷彩票中收取手續費,再與渠道分成。
2、公司手機產品的推廣渠道:一個是公司手機APP“華彩彩票”在所有的APP Store中都可以下載。另一個渠道是與電信公司和銀行之間的合作。公司是唯一一家與衆多電信公司和銀行合作的彩票公司。用電信及銀行渠道所獲得收入需要與渠道商進行分成。2013年公司來自手機端的收入佔比約8%,由於需要分成,所以毛利率比較低。公司對這一業務未來發展有信心100%以上高速的增長並在2014年實現扭虧。
3、公司未來折舊成本:由於2013年公司淨增長7千臺設備。2014年又會增加1萬臺設備,主要是第三代機器,所以折舊成本會上升。
4、未來收入結構調整展望:公司預計3年後,VLT業務將會佔55%,CTG會佔15%,新媒體業務會佔30%。
5、關於VLT業務未來的增長:預計會有30%的增長,主要是基於銷售終端在2014年將增加1萬臺至4萬臺,另外彩民購彩金額每年10%左右的自然增長。
6、新媒體業務高速增長的原因:首先目前手機業務只在兩個省運營,但公司已與10個省簽訂了手機代銷合約。另外隨着未來體彩在手機端上業務放開,將會帶來巨大的增量,因爲體彩的遊戲種類要比福彩多得多。最後,體彩第二批互聯網運營牌照有望在今年發出,公司有信心能夠獲得。同時在2014年年初已經有19個省份的福彩中心被財政部要求去審理互聯網合作伙伴,每個省份最多隻能有三個合作伙伴,公司具備實力和經營去獲得這些省份。
7、互聯網彩票業務的發展展望:曾經有機構做過統計,2013年中國購彩總額是3000億元,而通過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購彩的總金額約有400億元,約佔13%。根據香港馬會的數據統計,場外實體店、手機、PC網絡渠道銷售大概各佔市場份額三分之一,所以中國的空間還很大。
8、如果能夠獲得體彩互聯網牌照,如何面對原有市場玩家的競爭:首先公司不會通過降低提成的方式去正面與競爭對手競爭,而是通過不斷推出新的遊戲內容,吸引新的玩家,一旦推出新遊戲公司將會最先在渠道夥伴那邊上線。其次會不斷擴大公司的代銷渠道。
9、公司和中國移動的合作模式與競爭對手的區別:公司與中國移動的合作層面是系統上的合作,屬於全國性範圍。而競爭對手的合作只是與中國移動省級公司合作,具有區域性。
10、VLT業務未來潛在競爭對手:目前有很多潛在競爭對手想進入這一塊領域,但是公司與福彩中心的關係維護的相當好,福彩中心設計新的終端都是公司和福彩中心一起共同完成的。同時雙方通過多年的合作已經形成較大的交集,而且福彩中心非常信任公司的實力和水平。 另外公司不擔心未來會引進新的競爭對手。因爲新玩家要完成申請、談判、審核、生產、交付起碼需要2年時間,而公司與福彩的合約將會在2015年到期,屆時將會重新簽訂新的合約,短時間內看不到競爭對手。
11、少數股東權益過大的原因:公司VLT權益佔50%,CTG權益佔80%,按理說公司淨利潤應該比少數股東權益要大。但公司這些年從VLT和CTG上面賺的錢都投資在新媒體業務上。過去公司每年都維持5千萬到6千萬的投入。因爲公司認識到未來發展如果只依賴單一產品結構的話將不可持續。今年的淨利潤率將會提高,因爲公司預計今年新媒體業務能夠實現盈虧平衡,不需要繼續加大投入,另外隨着公司與中國移動、銀行等新媒體渠道之間關係更加緊密,分成比例將會更加公平。
12、總結和建議:受體彩互聯網試點放開影響,今年彩票行業受關注度非常高。我們認爲中國互聯網彩票市場有巨大的發展空間,如果公司今年能夠在世界盃之前順利拿到第二批互聯網體彩牌照,其新媒體業務將會迎來黃金髮展時期,從估值角度來看,對應2013年業績爲58倍PE,對應2014年預計PE爲36倍左右,估值偏高,但是行業是朝陽行業,且目前市場中玩家不多,行業具備一定的政策和資質壁壘,因此建議積極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