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申购建议:
根据赛诺报告,按销量计公司为2013年中国最大的移动通讯连锁店及第三大手机零售商。公司主要业务为销售及分销移动通讯设备及配件以及提供增值服务。公司与中国三大移动运营商建立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为运营商发展了大量客户,并藉此获得佣金,因此公司规模获得了飞速的增长。公司目前为顾客销售多种国际品牌及国内品牌手机。同时公司也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该等服务主要包括软件及移动应用套餐以及手机配置服务。公司认为,多年力求满足顾客偏好及需求,向顾客提供优质购物体验,让公司从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并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分析公司的销售模式,很大一部份销售额是通过O2O平台产生,分别为(1)线下渠道,其中包括分布在中国21个省及4个直辖市的1512间门店(包括956间独立经营门店及556间加盟店)、一些批发分销网络及1500个在运营商门店的驻厅销售点。按零售门店数目计,公司拥有中国移动通讯连锁店中最大的实体零售及分销网络;(2)在线渠道,主要包括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及其他虚拟平台。如公司自有的互联网平台(www.dixintong.com) 以及天猫、亚马逊及1号店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其他虚拟平台包括电视销售渠道及信用卡网店。 回顾公司往期业绩,于2011年至2013年期间,三年总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40.2%,净利润年复合均增长率为11.3%。
分开业务来看,于2013财年,公司来自移动通讯设备及配件销售的收入为人民币121.86亿元,占总收入比重为95.1%;向移动运营商提供服务(销售套餐获取佣金)收入为人民币4.96亿元,占总收入3.9%。其他服务收入为人民币1.29亿元,占总收入1%,收入结构在过去三年内基本维持稳定。如果按毛利构成来看,三项业务占比分别为68.6%、24.2%及7.2%。
从估值的角度,根据招股价中位数对应2013年EPS的PE约为12.4倍,按年复合增长对应2014年PE为11.1倍,估值合理。我们认为公司过去增长主要受惠于智能手机在中国的快速普及,但目前智能手机渗透率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公司未来增长与智能设备销售能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有较大关系。公司如果未来继续通过开店扩张的模式来带动收入增长,如果行业增速出现下行,则会对公司利润率有负面影响;除此之外,虚拟运营商的起步可能对公司毛利率较高的运营商服务业务有带动作用,因此建议谨慎申购。
IPO申購建議:
根據賽諾報告,按銷量計公司爲2013年中國最大的移動通訊連鎖店及第三大手機零售商。公司主要業務爲銷售及分銷移動通訊設備及配件以及提供增值服務。公司與中國三大移動運營商建立長期緊密的戰略合作關係,爲運營商發展了大量客戶,並藉此獲得佣金,因此公司規模獲得了飛速的增長。公司目前爲顧客銷售多種國際品牌及國內品牌手機。同時公司也提供個性化的增值服務,該等服務主要包括軟件及移動應用套餐以及手機配置服務。公司認爲,多年力求滿足顧客偏好及需求,向顧客提供優質購物體驗,讓公司從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並不斷提升品牌影響力,是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分析公司的銷售模式,很大一部份銷售額是通過O2O平台產生,分別爲(1)線下渠道,其中包括分佈在中國21個省及4個直轄市的1512間門店(包括956間獨立經營門店及556間加盟店)、一些批發分銷網絡及1500個在運營商門店的駐廳銷售點。按零售門店數目計,公司擁有中國移動通訊連鎖店中最大的實體零售及分銷網絡;(2)在線渠道,主要包括電子商務銷售平台及其他虛擬平台。如公司自有的互聯網平台(www.dixintong.com) 以及天貓、亞馬遜及1號店等第三方互聯網平台,其他虛擬平台包括電視銷售渠道及信用卡網店。 回顧公司往期業績,於2011年至2013年期間,三年總收入年複合增長率爲40.2%,淨利潤年複合均增長率爲11.3%。
分開業務來看,於2013財年,公司來自移動通訊設備及配件銷售的收入爲人民幣121.86億元,佔總收入比重爲95.1%;向移動運營商提供服務(銷售套餐獲取佣金)收入爲人民幣4.96億元,佔總收入3.9%。其他服務收入爲人民幣1.29億元,佔總收入1%,收入結構在過去三年內基本維持穩定。如果按毛利構成來看,三項業務佔比分別爲68.6%、24.2%及7.2%。
從估值的角度,根據招股價中位數對應2013年EPS的PE約爲12.4倍,按年複合增長對應2014年PE爲11.1倍,估值合理。我們認爲公司過去增長主要受惠於智能手機在中國的快速普及,但目前智能手機滲透率已經達到較高水平,公司未來增長與智能設備銷售能否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有較大關係。公司如果未來繼續通過開店擴張的模式來帶動收入增長,如果行業增速出現下行,則會對公司利潤率有負面影響;除此之外,虛擬運營商的起步可能對公司毛利率較高的運營商服務業務有帶動作用,因此建議謹慎申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