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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和仁爱医疗(3869.HK)申购

国元(香港) ·  2017/03/01 00:00  · 研报

  公司透过(i)公司对管理公司维康投资及弘和瑞信的拥有权;及(ii)杨思医院与公司(通过维康投资及弘和瑞信)之间的合约安排来经营医院管理业务。公司与杨思医院的关系受医院管理协议的规管,包括(i)由于零一三年一月一日起直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六年期医院管理框架协议、(ii)于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51 年期意向书、(iii)十年期长期医院管理协议,其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取代医院管理框架协议、及(iv)根据意向书、医院管理框架协议(就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及二零一五年)及长期医院管理协议(由于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每年与杨思医院订立的一年期医院管理及咨询协议。根据医院管理协议,公司向杨思医院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并收取管理服务费,而该等费用的金额乃基于杨思医院年收入的百分比计算,而该百分比按年度基准厘定。根据医院管理协议,维康投资(于二零一三年、二零一四年、二零一五年以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以及弘和瑞信(于二零一五年以及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收取相等于杨思医院的年度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的管理服务费。

  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收购维康投资前,公司并无重大业务,而在公司的前身实体中,(1)维康投资向杨思医院(维康投资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五日举办的非公立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提供管理及咨询服务,及(2)福华医院(于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七日由独立第三方成立,维康投资于二零一四年一月十五日收购其100%权益的非公立营利性综合医院)提供综合医院服务。公司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向五名独立第三方以总代价人民币1,038.4 百万元(收购维康投资80%股权。公司收购维康投资后,前身实体由公司控制。本集团的业绩包括自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开始的前身实体的业绩。收购维康投资后,公司重整医院管理服务业务,并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成立弘和瑞信,提供策略规划及发展医院管理服务。根据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购股协议,五名人士合共收购公司附属公司弘和瑞信20%的股权。弘和瑞信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开始向杨思医院提供咨询服务。弘和瑞信向杨思医院提供的服务与维康投资所提供者在形式及内容方面大不相同。弘和瑞信向杨思医院提供策略规划及发展咨询服务,而维康投资则提供与杨思医院的日常营运有关的管理服务,侧重于行政及功能领域。

  公司2015 年收入为1.43 亿元,净利润为6732 万元, 2016 年前三季度为1.15 亿元,净利润为3077 万元。

  每股发行指导价为12.80-15.00 港元,定价约相当于PE 35-40 倍。估值较高,建议谨慎认购。

以上内容仅用作资讯或教育之目的,不构成与富途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富途竭力但不能保证上述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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