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房地產基金(0435.HK)公佈的截至2010年12月份的中期總可分配收益較上年同期增加44%,至1.278億港元,而每基金單位的派息增加24%,至0.085港元。
大和稱,陽光房地產基金的每基金單位可分派利潤高於該行的預測值,主要由於其基本業務改善提高,物業組合的出租率由上年同期的94.9%上升至98.2%,租金略增加。
大和將陽光房地產11財年、12財年和13財年的每基金單位可分派利潤分別提高了10.6%,5.1%和4.2%,導致其6個月的目標價由2.90港元升至3.00港元,維持陽光房地產跑贏大市的評級。
陽光房地產基金週一收盤漲2.0%,至2.50港元,接近其52周高點2.55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