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5日,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及四名董事的紀律行動,譴責該司執行董事王研博、前執行董事黃波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及譴責非執行董事張勇、楊玉巖。
據悉,聯交所除上述向王研博及黃波所作的聲明外,還公開譴責他們個人。而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具體是指,聯交所認爲,若王研博及黃波仍留任爲鑫苑物業服務董事會的董事,將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觀點新媒體瞭解到,鑫苑物業服務於2019年10月上市後不久,並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與母公司及附屬公司進行了十項須予公佈及關聯交易以及透過其持有51%權益的合營公司與母公司的附屬公司進行交易,該司有關交易中存在爲向母公司提供的貸款,爲提升母公司附屬公司的銀行活動水平以及爲由合營公司按其取得的銀行貸款向母公司附屬公司所提供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