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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谴责鑫苑服务及其张勇等四名高管、董事

聯交所譴責鑫苑服務及其張勇等四名高管、董事

觀點地產網 ·  2022/11/28 17:50

觀點網訊:11月28日,聯交所披露對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及四名董事的紀律行動。

觀點新媒體獲悉,聯交所譴責鑫苑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向公司執行董事王研博、前執行董事黃波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譴責鑫苑服務非執行董事張勇及非執行董事楊玉巖。

聯交所認爲,若王研博及黃波仍留任爲該公司董事會的董事,他們的留任會損害投資者的權益。

據悉,於2019年10月上市後不久,並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鑫苑服務(i)與母公司及附屬公司進行了十項須予公佈及關連交易;及(ii)透過其持有51%權益的合營公司與母公司的附屬公司進行一項交易。

聯交所提到,相關交易的內部批准程序中,王研博及黃波均有密切參與。張勇及楊玉巖在鑫苑物業及母公司均擔任要職。張勇爲母公司的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併持有母公司29%股權,而楊玉巖則爲母公司董事並持有母公司26%股權。由於擔任上述職位,他們當時均知悉或理應知悉相關交易。

鑫苑服務及相關董事已與聯交所協定,承認各自的違規事項,並接受上市委員會向他們作出聲明中的制裁及指令。

根據公告內容,是次和解根據多項條款達成,當中包括但不限於︰(i)相關董事須即時辭任及不再擔任該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所有董事及/或行政人員或管理層職位;及(ii)張勇及楊玉巖各向聯交所及該公司承諾,其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利用其於該公司集團或該公司主要股東(鑫苑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任何股份、投票權及/或職位影響該公司集團的業務運作,包括(尤其是)該公司就與母公司或整個母公司集團訂立交易或向其付款而作出的任何決定。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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