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網財經訊,10月24日,深圳證監局發佈關於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中信證券在組織架構規範整改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下屬青島金石灝汭投資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隻產品、多項投資項目未通過個案申請審核;
二是為管理在建物業或進行專項投資設立的金石澤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實投資有限公司未清理完畢;
三是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資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跟投產品的出資超標及直接投資項目問題未解決;
四是未將直接持股35%的中信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納入子公司規範整改計劃。
以上情形反映出中信證券合規意識薄弱,內控機制不完善,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3號)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中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信證券2022年半年報顯示,公司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348.85億元,同比下降7.52%;歸母淨利潤111.96億元,同比下降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