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敏5月5日,江蘇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威新材”)發佈公告,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事先告知書》(創業板函【2022】第46號)。
據公告,因德威新材2020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德威新材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29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2年4月30日,德威新材披露經審計的2021年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德威新材2021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為-4.9億元,且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德威新材觸及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第10.3.10條第一款第二、第三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深交所擬決定終止德威新材股票上市交易。
根據《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0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10.3.11條之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2年5月5日起停牌。公司收到終止上市告知書後,可以根據規定申請聽證,提出陳述和申辯。深交所由上市委員會就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進行審議,並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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