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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中国证券报 ·  2022/04/07 06:58

  證券代碼:603863       證券簡稱:ST松煬       公告編號:2022-025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21 年5月7日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2021 年5月24日召開的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根據回購方案,公司擬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部分公司股份,用於註銷並減少註冊資本。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於人民幣10,000萬元(含) 且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2.00元/股。本次回購實施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12個月內。

  公司已於2021年5月8日披露了《關於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9)、2021年5月29日披露了《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公告編號:2021-043)。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在回購股份期間,應當在每個月的前3個交易日內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購進展情況。現將公司回購股份的進展情況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累計回購股份163,600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079%,成交的最低價爲8.07元/股,成交的最高價格爲9.87元/股,已經支付總金額人民幣1,381,701.00元(不含交易費用)。

  公司後續將根據市場情況繼續實施本次回購計劃。回購期間,公司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4月6日

  證券代碼:603863       證券簡稱:ST松煬       公告編號:2022-026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2年4月2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2]38號)《關於對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壯鵬、蔡建濤、陳劍豐、林指南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全文內容如下: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壯鵬、蔡建濤、陳劍豐、林指南:

  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證監會公告[2010]12號)等規定,我局對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煬資源或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以下違規問題:

  一、2019年未審議且未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有關情況。經查,松煬資源2019年向汕頭市正生源再生資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生源)預付材料款1.85億元,其中有1.53億元預付款項無採購合同、採購發票等相關依據。上述無採購合同、採購發票等相關依據的1.53億元預付款項均爲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王壯鵬借用正生源相關銀行賬戶,安排松煬資源相關人員轉入資金所形成;正生源相關銀行賬戶收到資金後,轉入王壯鵬實際控制的汕頭市晶立泰紙塑貿易商行(以下簡稱晶立泰);王壯鵬和晶立泰於2019年底前將1.53億元歸還至上市公司。松煬資源未按規定對上述交易及時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四十八條等相關規定。

  二、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經查,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松煬資源使用募集資金向深圳市福祥機械設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祥機械)等15家設備供應商累計支付2.39億元,相關募集資金通過若干次轉賬後支付至王壯鵬指定的銀行賬戶,形成關聯方資金佔用。截至2021年4月30日,該部分被佔用的募集資金已全部歸還公司,並在2020年度募集資金專項報告中披露了相關情況。松煬資源未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資金,未經股東大會批准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第五條、第十一條等相關規定。

  三、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披露不準確。經查,松煬資源未嚴格執行《財務付款審批管理規定》等內部控制相關規定,於2019年向正生源預付貨款1.85億元,其中1.53億元預付貨款未附有合同、發票等材料;於2019 年向福祥機械等15家設備供應商預付設備採購款2.06億元,虛構了全部合同、申請單等材料,上述情形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嚴重缺陷。松煬資源在2019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中披露不存在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與實際情況不符,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和《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財會[2010]11號)第五條、第二十四條等相關規定。

  松煬資源董事長王壯鵬、總經理蔡建濤、財務總監陳劍豐、董事會秘書林指南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松煬資源、王壯鵬、蔡建濤、陳劍豐、林指南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你們應認真吸取教訓,切實加強證券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依規履行職責,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切實規範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等行爲,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時公司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內部問責,於收到本決定書30日內向我局報送整改報告、內部問責情況報告,並抄報上海證券交易所。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體爲《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公司相關信息均以上述法定媒體和網站刊登的公告爲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廣東松煬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4月6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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