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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騰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中国证券报 ·  2022/03/14 06:4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47,622,320股,限售期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3月28日(因2022年3月26日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至2022年3月2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類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於2021年2月24日出具的《關於同意騰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1〕551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註冊申請。公司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2,350,000股,並於2021年3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發行完成後公司總股本為129,350,000股,其中有限售條件流通股99,973,496股,無限售條件流通股29,376,504股。

  有限售條件流通股中,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限售股股票數量1,355,996股,已於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為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共涉及19名限售股股東,對應的股份數量為47,622,320股,佔公司股本總數的36.82%,該部分限售股將於2022年3月28日起上市流通(因2022年3月26日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至2022年3月28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於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發生因利潤分配、公積金轉增等導致股本數量變化的情況。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關承諾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屬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説明書》等文件,本次申請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所作相關承諾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前持股比例5%以上股東金天兵、寧波梅山保税港區虹石曼寧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福建華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福建龍耀投資有限公司承諾:

  A.關於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如下:

  “本人/本企業/本公司作為騰景科技的股東,將嚴格履行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披露的股票鎖定承諾,自騰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本人/本企業/本公司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在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騰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騰景科技回購該部分股份。”

  B.關於股東持股及減持意向承諾如下:

  “1、本企業/本公司/本人作為騰景科技的股東,將按照中國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監管要求持有騰景科技的股份,並將嚴格履行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中披露的關於本企業/本公司/本人所持騰景科技股票鎖定承諾。

  2、減持的數量及方式:在本企業/本公司/本人所持騰景科技股份鎖定期屆滿後,本企業/本公司/本人減持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減持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二級市場競價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等,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3、減持價格:在本企業/本公司/本人所持騰景科技股份鎖定期屆滿後,本企業/本公司/本人減持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的價格根據當時的二級市場股票交易價格確定,並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則的規定。

  4、信息披露:本企業/本公司/本人在減持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前,應提前三個交易日予以公告,並在六個月內完成,並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本企業/本公司/本人系通過二級市場競價交易方式減持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的,應當在首次賣出股份的十五個交易日前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減持計劃並予以公告。”

  (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劉藝和巫友琴、監事顏貽崇對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諾: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以下簡稱“鎖定期”),本人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在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直接持有的騰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騰景科技回購該部分股份。

  2、除本人須遵守前述鎖定期的承諾外,在本人擔任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監事職務期間,本人每年轉讓的騰景科技股份數量不超過本人直接和間接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總數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屆滿前離職,在本人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6個月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本人直接和間接所持有騰景科技股份總數的25%;離職之日起六個月內不轉讓本人直接和間接所持有的騰景科技股份。

  3、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減持價格不低於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如果因公司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上述發行價須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

  4、在公司股票上市後六個月內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的,本人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如果因公司派發現金紅利、送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上述發行價須按照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

  5、本人將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對股份轉讓的其他規定。本人不會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拒絕履行上述承諾。”

  (三)持股比例5%以下其他股東劉偉、黃錦鍾、林勁林、林傑、張慶、福州市華僑遠致富海併購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高琳、盧林雲、劉念、劉斌、傅雄晨、劉知穎承諾:

  “本人/本企業/本公司作為騰景科技的股東,將嚴格履行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説明書披露的股票鎖定承諾,自騰景科技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個月內,本人/本企業/本公司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本人在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騰景科技的股份,也不由騰景科技回購該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東嚴格履行了承諾,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

  截至本核查意見出具之日,騰景科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已嚴格履行了相應的股份鎖定承諾。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等相關事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薦機構對騰景科技首次公開發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無異議。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47,622,32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2年3月28日(因2022年3月26日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順延至2022年3月28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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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尾數不符情況均為四捨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表:

  ■

  六、上網公告附件

  《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騰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騰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3月14日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以上內容僅用作資訊或教育之目的,不構成與富途相關的任何投資建議。富途竭力但無法保證上述全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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