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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第三支柱迎黄金时代 险企该如何发挥特长

證券時報 ·  2022/02/24 03:06

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養老保障體系,相關政策組合拳接連推出。除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擴大試點,人社部在近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下一步將制定個人養老金文件及配套政策,推動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實施。

近日,國務院印發的《“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明確提出,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促進和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鼓勵金融機構開發符合老年人特點的支付、儲蓄、理財、信託、保險、公募基金等養老金融產品,研究完善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

我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約2.64億,佔比18.7%,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占比13.5%。有機構預測,到2050年,中國65歲以上人口將佔到總人口的27.9%,社會養老壓力不容小覷。

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起包括基本養老、企業(職業)年金和個人養老投資在內的養老保障“三個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已覆蓋超10億人,但負擔較重;第二支柱覆蓋人群有限;第三支柱長期處於起步階段,對養老的支撐明顯不足。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儁生認爲,2019年,在我國養老金總資產中,第一支柱爲6.29萬億元,佔65.45%;第二支柱爲1.8萬億元,佔18.73%;第三支柱爲1.52萬億元,佔比15.82%,養老金體系呈現第一支柱“一支獨大”的結構特點。

隨着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到來,發展第三支柱十分迫切,系列政策的出臺正是爲了完善養老保障體系,更好滿足人民群衆多層次養老保障需求。

從保險行業來說,多年來一直在積極參與第三支柱發展,4年前開啓了稅延型養老保險的嘗試,去年又啓動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的試點。例如,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是針對養老需求專門設計的養老保障產品,產品採取賬戶制,資金有“保底+浮動”收益,在生存期有養老金可以領取,對身故也有壽險保障,部分公司產品還有失能護理保障責任。

從業務效果看,以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爲例,自2021年6月在浙江(含寧波)、重慶市啓動試點以來,總體運行平穩。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試點壽險公司累計承保保單近5萬件,累計保費4億元,其中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投保近1萬人。

從規模來看,發展空間仍然巨大。專屬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雖較爲順利,但業務規模仍較小,已經試點4年的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仍未形成較好的地區規模效應。

之所以出現這些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在收益率上面臨與銀行理財產品、養老目標基金的對比壓力,在推廣時也存在基層隊伍銷售動力不足問題;又如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在繳費、扣費等操作環節較繁瑣。

朱儁生表示,未來的養老市場一定是跨業競爭的市場,如何將老百姓的巨額短期儲蓄轉化爲長期養老資產,需要銀行、保險、信託、基金、證券等多個金融機構共同參與挖掘。

他認爲,對保險機構來說,在參與養老市場時,除了在投資端積極提升長期養老資金的投資收益率,還可以在領取端發揮保險業獨特優勢,將年金保險和長壽風險的分攤結合起來,助力化解長壽風險。同時,也可以積極推動將養老和服務相結合,即“保險+養老服務”,這方面保險業已經做了很多探索和嘗試。

第三支柱發展的黃金時代正在到來。證券時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保險機構都非常重視養老第三支柱業務。業界希望在政策支持下,從資金理財和保障等角度,發揮專業特長,助力養老三支柱建設。例如,保險資管機構或定位於養老金管理的養老保險公司,仍可以推出信託型養老產品,發揮長期投資管理優勢。壽險公司則繼續推出專業的契約型養老保險產品,發揮在風險管理和精算領域優勢。從政策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多種養老金融產品來看,各類機構立足專業、發揮特長也是題中之意。

譯文內容由第三人軟體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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