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保險的推出是很好的事情。但成本增加偏高,可能新能源車省下的油錢要去交保險,導致新能源車似乎不划算,形成買得起用不起的現象,不利於新能源車推廣。”1月4日,全國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合會(下稱乘聯會)祕書長崔東樹發文,對當前新實施的新能源汽車專屬保險,向新能源車企提出建議,“因此車企要建立自己的保險品種。”
此前,在銀保監會的指導下,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2021年12月14日發佈了《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新的保險政策為新能源汽車、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提供了大量的保障,諸如電池自燃,充電自燃,充電樁維修等都被納入了新保險中。
12月27日,經過調整後的新能源車專屬保險產品正式上線。
新能源車專屬保險生效後,據媒體調查,新能源車保費有漲有跌,但售價25萬元以上產品價格普遍上漲。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近日向財險公司下發的《關於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產品基準純風險保費表測算調整説明》顯示,在車損險費率平滑方面,25萬元以下車價的新能源汽車,基準保費一律不上浮;25萬元以上車價的新能源汽車,基準保費可以上下浮動。
(文丨《財經天下》週刊實習生 曹婷婷 編輯丨冒詩陽)